汽车公司董事承认诈骗银行批百分百担保特惠贷款判囚38个月

一间汽车公司的44岁男董事兼股东于4年前,为诈骗银行批出「百分百担保特惠贷款」逾380万元,虚报公司僱员数目及薪酬,他早前承认欺诈罪,今日在区域法院判囚38月。法官判刑时表示,被告向银行职员提供所谓「手续费」,期间不需向银行归还本金,明显涉及贿款,有贪污成份。如并非被揭发,犯案行为会一直持续,认为被告面临刑罚是咎由自取。法官认为被告是本案主脑,向银行提供虚假文件及帐目,由2020年1月起骗取金额达8个月,计划周详。由于被告认罪,获刑期扣减,最终判囚38个月。控罪指,被告在2020年8月以公司主要担保人身份,向银行提交一份「百分百担保特惠贷款」中小企业分期贷款申请表,声称为10名僱员供强积金,但其中8人已离职,另外员工月薪为2至3万元,但被夸大逾9万元,被告其后获批380多万元贷款。其他人也在看